中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要办理的公证文书-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法,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发表评论 6 次浏览A+所属分类:热点问题 中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需要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下述公证文书: 《继承权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需向公证机关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书》。代位继承的,需提供被代位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及代位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上述公证文书办理完毕后还需经遗产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给予认证。 编辑:深圳池国亮律师 联系电话:138 2367 0769 我的微信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我的微信公众号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赞 0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