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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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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护令又叫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指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内容,可以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4、有必要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
5、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内活动;
6、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发生家庭暴力,我们首先要求助于周围的各方面力量,如亲朋好友、“110”报警中心、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组织、妇联组织等,争取在事态还没有恶化的情况下,协调解决矛盾。如果暴力情况严重,受暴人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相关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结论、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争取人证(向熟人展示伤处等);如果暴力情况经常发生,那就要考虑以故意伤害或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或离婚诉讼以防发生更加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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